「基层动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联合检查

       日期:2022-04-06     浏览:92    评论:0    
    核心提示:宝清县检察院与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联合检查4月1日下午,宝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宝清县百盟家乐购、汇丰嘉买乐超市、农贸市场
     宝清县检察院与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联合检查

     

     

    4月1日下午,宝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宝清县百盟家乐购、汇丰嘉买乐超市、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联合检查,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生活所需。

     

     

    联合检查中发现部分蔬菜价格涨幅过高,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场要求商超企业进行了整改。检察机关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

     

     

    据悉,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自2020年1月25日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至疫情解除前,对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来源: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双鸭山检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3368号